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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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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叫rika,微博是@hoshurarika但不经常使用(因为不太会玩~)写文的话,写得开心再加上能遇到同好就很心满意足啦!在写文上一直都是个慢性子,不过有留言我都会回,如果没有回复就是没有看到不是故意不理🥺🥺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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渝儿

田家三爷
越南翻译版网址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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旧时,客家地区盛行童养媳风俗。
光绪《嘉应州志》载:“州俗婚嫁最早,有生仅匝月即抱养过门者,故童养媳为多。”
所谓“童养媳”,就是生有男孩的人家,抱养别人家的幼女,甚至女婴,作为未来的媳妇,有的抱来时还要喂奶。
抱养前,一般说要定亲、纳彩、拣择生肖属相。
抱过门后,年幼时作为养女,有的还与男孩一起吃奶、同床睡觉,以兄妹相称,稍长以后才分床。
双方长大后,由父母作主成婚,时间多选在除夕之夜,如果男子在外谋生,则回家当天成婚。
这天下午,童养媳梳洗“上头”,更换新衣,由父母带领跪拜祖宗,晚上吃过团圆饭后便可同房,叫作“圆房”,不办喜事、不请客。
正如一首山歌所唱:“嫁郎已嫁十三年,今日梳头侬自怜。记得初来同食乳,同在阿婆怀里眠。”
也有不抱过男家抚养的,双方父母议定后,将幼女带到男家,在双方母亲陪伴下,与男孩同睡一床,表示夫妻同房。
然后,女孩被抱回抚养。
平时,双方以姻亲关系来往,特别是逢年过节,或有红、白喜事,都要前往。
双方长大后,由父母及亲友送女至男家,拜祖完婚,男家则设宴款待女家人客。
如果未婚夫夭折,或者别娶,童养媳长大以后便可另嫁,叫作“花顿妹”。
另嫁时,有的在养父母家上轿,有的回娘家出嫁。
“花顿妹”出嫁虽然行的是大嫁,礼仪却很简朴;虽然是初婚,在人们眼中,身价已较一般女子低了一等。
客家地区有一种独特的婚姻制度,叫作“等郎妹”。
《嘉应州志》《长汀县志》都有记载,说明很早就有了。
等郎妹与童养媳不同的是:童养媳进门的时候,已有“未婚夫”;等郎妹进门的时候,还没有“未婚夫”,要等她的“家娘”以后生育,有的要等几个月,有的要等许多年,有的总也等不到,只好“守寡”,所以叫“等郎妹”。
等不到的也有改认作养女后,或另嫁,或招赘的。
抱养等郎妹,与抱养童养媳的动机基本相同,他们都怕日后没钱为儿子娶媳。不同之处是,抱养等郎妹还希望借此带“喜”来,能“等”出一个儿子。
等郎妹的婚姻形式非常荒诞,正如一首山歌所唱的:“十八娇娇三岁郎,夜夜爱牵入房,镜子面前照一照,唔知是仔还是郎。”
真不堪其苦!等郎妹的家庭地位和生活境况,与童养媳大致相同,在婚姻方面则更悲惨。反映这方面生活的故事和山歌不少,在客家各地都有流传。如清流四保山歌:“十八女嫁周岁郎,天天夜里抱上床。半夜三更讨奶吃,甩你一掌不认娘。”
兴宁农村更将等郎妹的身世衍变为故事:从前有个姑娘,年幼卖给人家做等郎妹,直等到姑娘十八岁,她的“家娘”生的小孩才三岁。每晚要伴着三岁丈夫睡觉,姑娘心里好苦啊!有天夜里,姑娘唱起山歌来叹骂:
三岁老公鬼打筋,睡目唔知哪头眠。
夜夜爱兜屎尿,惨过无郎打单身。
十八妹子三岁郎,夜夜爱揽上床。
唔系看你爷娘面,一脚踢你下眠床。
隔壁叔婆听到,心里过意不去,唱山歌去劝她:
隔壁侄嫂你爱贤,带大丈夫十把年。
初三初四蛾眉月,十五十六月团圆。
姑娘听了,更加难受,唱歌答道:
隔壁叔娘你爱知,等得郎大老哩。
等得花开花又谢,等得月圆日落西。
隔壁叔婆听了,也不禁为她伤心。
——摘自《客家风华:荒诞的婚配——等郎妹》
